尊敬的用户:
您好!
根据《印发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工信部电管〔2010〕64号)要求,所有的网站备案都需要当面核实。
请所有之前获得备案号且没有提交过“ 主办单位相关证件”的用户,于8月底前将相关证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cs@youjoys.cn。
逾期没提交的,备案号将会被注销。根据法律法规“先备案后接入”的原则,若没有备案号,网站将会被关闭,直到有备案号后方可开通。
希望大家高度重视且配合工作!
注明:新网站备案主办单位相关证件未提交齐全的,请补全上传。比如:相片未提供的,请按照要求提供。资料不补全,备案号也将会被注销。
2010年08月11日